各学院、部门:
为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,学校近期将对机动车通行证进行两年一度的重新核发换证,并将于2015年2月1日起正式启用2015版通行证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教职工换证和新办证
1.持老版通行证的教职工统一将车辆信息和老版通行证交到学院(部门),由各学院(部门)统一交保卫处集中申领换新证。
2.新办理通行证的教职工,填写《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》和《承诺书》(见附1),经部门、学院审核盖章。同时提供驾驶证、车辆行驶证和工作证等证件复印件,如车辆行驶证非本人,须提供与本人关系的证明。
二、学生办证
不提倡在校学生带车上学,确因特殊原因,经家长同意和学院审核,可申请办理校园通行证。
1.新办证的学生,由本人填写《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机动车临时通行证申请表》及《承诺书》(见附件2),经家长同意和签名,再报学院分管综合治理书记审核签字。同时提供本人行驶证、学生证、与学生证行驶证姓名一致的驾驶证等证件复印件。
2.持有老版通行证的学生,将车辆信息和老版通行证报至学院统一汇总,由各学院交保卫处统一申领换新证。
三、业务车辆办证
因业务往来需定期进出校园的机动车,填写《杭州师范大学外来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》及《承诺书》(见附件3)。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业务往来证明,以及本人驾驶证、车辆行驶证和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。
四、需各学院、部门协助做好的工作
1.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,务请各学院、部门落实专人负责,对本单位教职员工办理通行证所需的材料进行统一整理和登记汇总(详见附件4);
五、其他
1.校园机动车通行证业务统一办理点:
仓前校区: 恕园7号楼2楼校园110服务大厅,咨询电话28867122。
下沙校区:行政楼105办公室,咨询电话28865102。
古荡湾校区:由学院转交校区保卫工作人员委托集中办理,咨询电话28865473
逾期未办理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的,请车主于2015年1月15日后自行前往办理,
联系人:王渭 电话:28865109。
2.教职工和学生在领取新证时须同时上交旧证。
杭州师范大学保卫处
2014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