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、科研机构:
根据浙江省高校2016年度社科研究成果统计工作以及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学院(部)科学研究类(人文社科)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,将开展2016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基础数据统计的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范围与流程
1、统计的成果必须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。
2、2016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统计:填写内容包括论文类、著作类、研究报告类、获奖类、学术会议等,详见“2016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汇总表”(见附件)。完善内容包括: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纵、横向项目加红色*的栏目。
3、高层次科研成果获奖、高层次科研论文根据《杭州师范大学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》(杭师大人〔2015〕11 号),在“2016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汇总表”中加“√”标注,并提供复印件。各单位要对教师申报的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的佐证材料严格审核,并签字盖章。
4、相关表格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导出,前各单位科研秘书负责科研系统中录入数据的审核,系统导出表要保留“2016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汇总表”中相关表格的指标项目。因今年部分数据类型发生微调,“论文”表格中“期刊级别”和“论文收录”两处请手工调整。
5、各单位将汇总表连同符合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的科研论文(论文要求有期刊封面、目录、正文)和科研获奖证书复印件、收录证明原件等佐证材料一并报送人文社科处。
6、科研管理系统中纵向项目基本信息已统一导入,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督促项目负责人务必完善系统中红色加*部分,如实填写财务帐号。横向项目需项目负责人自己录入,系统中红色加*部分为必填内容,经费是合同总经费。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成后,科研秘书在系统内完成审核。
二、要求
1.各单位科研秘书为该项工作的联系人,科研院长为责任人。
2. 由于科研数据统计结果将上交至省教育厅和教育部,该项工作关系到学校的工作业绩和声誉,请各二级单位领导和教师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,共同做好数据统计工作。
三、其他事宜
1、上述材料不接受教师个人报送。
2、 所有材料(科研院长签字、学院盖章)请于12月31日前交至人文社科处,行政楼室602。
3、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kchznu@163.com
联系人:陈轶群 徐莺
联系电话:28865131
人文社科处
2016年12月14日
附件1: 2016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汇总表
附件2: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高校2016年度科研统计年报布置工作会议的通知
学院地址: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(恕园23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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